漢人的傳統社曾中,為了維護倫理綱常,教化社會,激勵風俗,對於具有忠孝節義或善行的人,都訂有特別的旌表辦法。清領時期的旌表,大約分為:樂善好施、急功好義、節孝、累世同居、百歲、五世同居、親見七代、夫婦同登耆壽、兄弟同登百歲等九類。重道崇文坊,是用來旌表林朝英獨立捐貲萬金,修建縣學文廟而建的牌坊,與臺北府洪騰雲因捐建考棚,受旌表而建的急功好義坊同屬於急公好義類。
牌坊為花崗石造,三間四柱二層的形式,坊高五九四公分,寬六八三公分。
方形石柱的前後,立有夾杆石四對,上雕雄雌石獅各一。柱上鑄刻著鹿港理番同知薛志亮、福建水師提督王得祿、臺灣府知府楊廷理以及戊午科解元鄭兼才等所提的楹聯。頂層護檐下,額題「重道崇文」四個大字,下有橫額,陰刻「己酉科歲貢生原中書科中書欽川光祿寺署正職銜林朝英立」。
牌坊為花崗石造,三間四柱二層的形式,坊高五九四公分,寬六八三公分。
方形石柱的前後,立有夾杆石四對,上雕雄雌石獅各一。柱上鑄刻著鹿港理番同知薛志亮、福建水師提督王得祿、臺灣府知府楊廷理以及戊午科解元鄭兼才等所提的楹聯。頂層護檐下,額題「重道崇文」四個大字,下有橫額,陰刻「己酉科歲貢生原中書科中書欽川光祿寺署正職銜林朝英立」。
日治時期,頂檐及蚩尾損毀,至昭和九年(1934年)南門路開闢,才遷移到台南公園湖畔現址,重新組立。一九九二年發現柱身外傾,有傾塌的危險,市府緊急搶修,修護成為今貌。
地 址:
台南市北區公園路356號